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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
    主要职责:负责港澳同胞在保定居工作;负责港澳同胞对本市捐赠的办理工作;承办和指导港澳同胞的接待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我市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经济、科技、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。

    处长:曹文超

    电话:0312-30885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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